从一些媒体所曝光的借款人提供的投诉信息来看,网贷平台所售的永安财险借款人意外险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意外险,在保障期限上,有的产品仅有十几天。而且借款人每次借款金额越多,扣除的保险费用就越多。上万元的借款,往往被扣除千元左右来购买意外险。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但慧芳

近期,多家财险公司被投诉称与网贷平台合作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其中,永安财险、大地保险等中型险企赫然在列。

借款人这一特殊的群体是否需要买保险?何种保险更能保证减少其可能出现的借款风险?争议声不断背后,保险公司“联合”网贷平台“捎带”销售保险产品,似乎成为一种获得流量、产生保费规模的“创新”方式之一。

据永安财险年报数据显示,其涉及的被投诉的意外险产品,2018年保费收入突然大涨120.4%,达到15.40亿元。不过,令人关注的是,其年报亦显示,2018年永安财险意外险承保利润为-7290万元。

事实上,永安财险经营业绩下滑、内部管理欠稳等问题一直难以改善。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至2018年,永安保险净利润下滑趋势明显,2015年净利润为8.33亿元,2016年净利润6.43亿元,到2017已缩减至3.01亿元,2018年净利润进一步下滑至2.22亿元。今年一季度,永安财险净利润仅为2670.89万,相比2018年同期几乎腰斩。

与此同时,继综合风险评级的下调情况得到改善后,永安财险的净现金流在今年一季度降为-1.96亿,3个月内和1年内综合流动比率相比上个季度明显下滑,流动性覆盖率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备受争议的“合作销售”模式

近日,多位借款人在聚投诉、黑猫投诉等平台发帖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购买了永安财险等险企的人身意外险产品。

投诉人所反映的“合作销售”模式,大体操作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在走完前期流程后,借款协议待确认页面出现部分保险公司的保险协议。如果借款人不选择勾选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则无法进入到下一流程进行借款。而另一种则是,借款人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保险费用,保险费是在借款到账后,出现在应还款账单中。保险合同则隐藏在借款环节和借款协议合同中。

有行业人士认为,联合网贷平台进行保险产品销售也有其市场逻辑。在借款人和借款平台的借款关系中,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为其选择的保险则可保护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借款平台也有权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存有怀疑,要求借款人主动购买保险。争议之处在于,网贷平台对客户进行保险产品购买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全公开透明,是否给予消费者充分权利选择自己所想选取的保险公司的某类保险产品。如果信批不完全、所供选择的类型不够丰富,则其存在一定的“强制”消费的嫌疑。

无法忽视的是,永安财险等险企对网贷平台等场景上的消费流量充满兴趣。

另一个值得重视方面是,从一些媒体所曝光的借款人提供的投诉信息来看,网贷平台所售的永安财险借款人意外险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意外险,在保障期限上,有的产品仅有十几天。而且借款人每次借款金额越多,扣除的保险费用就越多。上万元的借款,往往被扣除千元左右来购买意外险。

营业额上涨净利却屡屡下滑

在被投诉捆绑销售、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背后,永安财险的业绩下滑趋势明显。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近4年年报数据发现,2015年至2018年,永安财险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3.30亿元、96.66亿元、95.64亿元和102.58亿元,其净利润却分别为8.33亿元、6.43亿元、3.01亿元和2.22亿元。在今年一季度,永安财险保险业务收入达31.75亿元,净利润却仅2670.89万元,相比去年一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21.93亿元、净利润5261.49万元,业务收入持续上涨的同时净利润却出现几近腰斩的情况。

对比其营收净利,永安财险在2017年就出现净利润腰斩的困境,2016-2018年间,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下滑22.81%、53.19%、26.15%,2018年较2015年净利润下滑幅度达73.35%,下滑超七成。

2019年年初,银保监会的一张罚单,牵扯出永安财险股东持续性的争斗,以及由此导致的内部治理结构失调、业绩连年下滑,风险评级也一度在2018年第二、三季度沦落到C级。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安财险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其一是弄虚作假,上报数据不真实;其二则是拒绝或妨碍监督检查。

事实上,永安财险2019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共有22家股东,但实际上按照相互关联和控股关系,股东分为两大阵营,主要以陕国投为代表的国有法人股和以复星系为代表的社会法人股,分别持股50.77%和49.23%。

需要注意的是,永安财险净现金流为负的情况在曾多次出现,2017年一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永安财险连续6个月净现金流为负,刚由负转正两个季度,今年一季度永安财险的净现金流又变为-1.96亿,出现现金流不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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