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时,需要出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昨日傍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方便办理《异地贷款证明》,中心目前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功能。

需办理该证明的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官网(http://m.gzgjj.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查询打印该证明。遇到疑难问题可拨打020-12345咨询或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前往中心直属网点咨询办理。

据悉,去年12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的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记者 奚慧颖)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