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的村民王女士两年前因淋巴结肿大在亳州市人民医院就诊,由于治疗效果不理想,转院至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查,王女士患上了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需要定期进行化疗,这笔开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

不过幸运的是王女士每年都会参加居民医保,且对于像王女士这样花费较高的患者,进行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够申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截至目前,王女士因病共花费38万余元,基本医保报销1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万元,两项合计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30万元,这让王女士一家感慨良多,十分感激国家这项惠民好政策。

2019年上半年,谯城区累计受理补偿大病保险13879人次,补偿金额4695万元,其中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6363人次,金额为1577万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2019年谯城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8年人均50元提高至65元,为大病保险稳定运营提供保障;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较2018年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了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2019年大病保险政策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保费支出,切实保护了大病基金安全。此外大病保险的及时赔付也解了参合患者的燃眉之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经成为减轻患病家庭负担的民心工程。(戴明 刘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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