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日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吉林省靖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一起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纠纷,将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等告上了法庭。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江泰保险经纪第一次卷入医疗纠纷事件。

江泰保险经纪卷入医疗责任险纠纷

2017年未,江泰保险经纪吉林分公司作为某财险白山支公司的保险经纪人,与靖宇妇幼保健中心达成保险合作意向。随后,靖宇妇幼保健中心作在某财险白山支公司投保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从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投保事项完成后,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出具了保单。

所谓的医疗责任险,又被称为医疗界“交强险”,一般由医院购买。投保后,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意外,医患双方可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或调解机构,厘清责任,经由理赔程序,由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偿。

2018年6月,某患者在靖宇妇幼保健中心接受手术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经医学会认定构成医疗事故。不久后,该患者向白山医疗调解委员会提出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在调解过程中,白山医疗调解委员会作为医调委介入,并由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及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对患者提出的赔偿范围及金额进行了确认。

在确认过程中,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及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均明确表示,同意按照患者主张赔偿金额予以理赔,并同意先由靖宇妇幼保健中心垫付,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及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再向其支付保险理赔金。

此后,靖宇妇幼保健中心与患者达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约定由靖宇妇幼保健中心先行替代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及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向患者支付赔偿金7.25万元。同日,靖宇妇幼保健中心将赔偿金支付给了患者,并将转款凭证发至某财险白山支公司等待保险理赔。

然而2019年1月10日,某财险白山支公司却向靖宇妇幼保健中心突然递交了拒赔通知书,通知书称,因靖宇妇幼保健中心未投保手术风险,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据此通知拒赔。

为此,靖宇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向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某财险白山支公司、江泰保险经纪白山分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吉林分公司履行保险理赔承诺义务,向其支付垫付的保险赔偿金7.25万元。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认为,阳光财产保险白山支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中,未向靖宇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说明合同的具体内容,而保险计算公式中记载的1.5风险系数,应当涵盖靖宇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最终一审判决某财险白山中心支公司支付靖宇县妇幼保健中心保险赔偿金7.25万元。

江泰保险经纪曾因冒充医调委参与调解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江泰保险经纪第一次卷入医疗纠纷事件。

据江泰保险经纪官网介绍,该公司提供纠纷调解处理服务,包括旅游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其中,旅游纠纷由旅游调解处理中心负责,该机构是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框架协议书》设立的非法人机构,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代建代管。

医疗纠纷则由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调委)负责。与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不同,在江泰保险经纪官网介绍中,并未提及医调委是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代建和代为管理,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却有些“错综复杂”,这种复杂的关系也曾引发过争议。

2017年,南京某位患者在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医疗纠纷,双方调解不成,按照规定引入第三方医调委进行调解。

但不久后,该患者发现所谓的医调委,实际是由江泰保险经纪人员所冒充,涉事的医院也承认,确实是通知江泰保险公司前来调解纠纷,这一事件在彼时引起了争议,患者和医院各执一词。患者认为,江泰保险经纪收受医院佣金,并不能做到客观评估事件,而院方则强调,江泰保险经纪介入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合乎相关规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泰保险经纪成立于2000年6月,公司法人、董事长为沈开涛,注册资本为21492.8万。股东包括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首钢总公司等多家国企。

除频频陷入医疗纠纷事件外,江泰保险经纪还曾因其他业务违规遭监管处罚。2018年10月,江泰经纪昆明分公司因存在截留保险费的被云南保监局罚款。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2016年,江泰保险经纪昆明分公司在教育类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截留保险费行为,未及时按约定向承保公司划转保费。且该行为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公司情况说明、2015-2018年度云南省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涉校安全组合保险产品框架协议等证据证明。

江泰经纪昆明分公司对此处罚提出陈述申辩,但云南保监局复核后对其陈述申辩不予采纳。最终,江泰经纪昆明分公司因截留保险费行为,被云南保监局罚款6.5万元。(记者 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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