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中国人寿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国人寿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持有。

11月1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官网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财政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国人寿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持有。

中国人寿属大型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由财政部100%持股,注册资本46亿元。截至2019年上半年,该公司总资产达4.27万亿元。

人寿集团表示,下一步,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股权划转的各项程序,最终完成情况以监管审批结果为准。

此前,中国再保险、中国太平集团、中国人保(601319,股吧)、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交通银行(601328,股吧)等国有银行保险机构相继宣布其股东财政部将所持有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股权对应的市值约2000亿元。

自2017年11月国务院发文以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2018年,中国联通(600050,股吧)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率先开展试点。

9月24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央层面已经陆续对53家中央企业和14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划转的规模8600亿元。地方层面也相继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

近来,国资划转社保进入了密集操作期。根据财政部等5部门近期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地方将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划转10%资本至社保基金是否会对公司运转产生影响?

7月19日,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陆庆平曾表示,对于企业而言,是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也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记者 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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