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险企迎战“开门红”的关键节点,监管层重申人身险合规问题。日前,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及监管报告报送有关问题的通报》,就人身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点名30家保险公司。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监管层在产品核查中发现人身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表述、产品费率厘定等方面存在四大主要问题。其中,长险短做问题较为突出。

《通报》指出,复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寿和华泰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可灵活减保,且无比例限制,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万能险产品问题方面,中华人寿报送的某万能型终身寿险,其万能账户以日为单位进行结算,但备案材料中并未说明其具备万能险按日结算的账户管理方式和管理能力,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通报》明确,部分保险公司的续保约定不合理,续保约定不完整,医疗处方审核约定不合理。如中韩人寿、和泰人寿和中邮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约定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申请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而交银康联人寿和中华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续保申请方式等内容缺失。爱心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处方审核主体为第三方服务商,而非保险机构,未明确列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审核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部门的核查中发现不少险企的产品费率厘定存在问题。信泰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利润测试投资收益率过高,与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不符,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横琴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存在基于基因检测结果进行区别定价行为。不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

此外,法律责任人任职资质不合规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其中,工银安盛人寿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任命不符合资质人员担任公司法律责任人。

根据《通报》,在2021年业务计划报告报送方面,个别公司未按期提交报告,太平洋人寿等公司缺少具体费用率水平等详细内容;前海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英大人寿、百年人寿、中邮人寿、中信保诚人寿、友邦人寿、同方全球人寿、中融人寿等公司缺少产品是否为单独销售或组合销售等信息。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表态,下一步,将在行业“开门红”、新政策实施等关键节点,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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