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保险代理”)于新三板发布《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告显示,华成保险代理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告,华成保险代理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停牌,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故华成保险代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根据相关公告,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未参加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未损坏公司利益的股东;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挂牌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相关公告显示,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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