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达1.45亿户,相比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了将近1.6倍,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持续稳定在70%左右。

国新办8月2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介绍了我国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一组数据。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394.5万户,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945.9万户,同比增长28.1%,两年年均增速10.8%,为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熊茂平表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突出展现了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对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他介绍,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是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需要最大程度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建成标准统一、动态更新、覆盖全部市场主体的国家企业法人库,全量市场主体信息跟相关部门实现了共享。登记机关建立了2300余条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项目与涉企经营许可的对应关系,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范围,告知其需要办理哪些许可审批,同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哪些企业即将进入到相关行业领域,开展经营活动,方便相关政府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熊茂平表示,下一步,要强化市场主体登记和许可审批之间的衔接,方便许可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推动实现便捷准入和准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电子证照库,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将所有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进一步理顺市场主体登记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定位,压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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