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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11日电 北京证监局11日消息,因未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等,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电盈基金”)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北京证监局表示,前期现场检查发现,电盈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向北京证监局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长期隐瞒公司已无法正常运作相关情况;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实际在岗人数仅1人,长期持续不满足20人要求;三是不能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未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四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不能满足日常运营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五是未及时向北京证监局备案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六)项的规定。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电盈基金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第五十四条涉及的全部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北京证监公布了对电盈基金总经理曲馨月的处罚决定。因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曲馨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新经纬注意到,电盈基金官方微信号最新一篇文章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电盈基金官方微博显示,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2日,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正式获得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成为拥有独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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