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卖基金”成为券商分支机构的潮流,如何合规展业也成为管理上的重难点。

8月4日,江西证监局对华福证券江西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由于基金销售中存在多项违规,该分公司被认为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直接责任人、分公司负责人也被一同出具警示函。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卖基金”成为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点抓手,券商一线分支机构对基金销售的考核也愈加重视。但由于对产品特点不够了解、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等问题,屡有券商被监管“点名”。

无资格员工违规展业

具体来看,此次华福证券江西分公司在基金销售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

一是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且其违规展业期间,代销产品服务或预约关系及后续销售奖励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

二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营销人员在推介产品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及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意见等情形。

“卖基金”也需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除了个人应具备资格外,基金销售机构也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人员的持续培训制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和监督。

从监管所列情况可知,该分公司的员工在自身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展业,并通过“挂靠”的方式将业务量和销售奖励转移到其他营销人员名下,相当于是对资质要求进行了规避。

另外,《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从历史处罚情况看,这一违规多出现在产品推介时采用了不当表述,如“保本”、“年化收益XX%”等。

江西证监局认为,上述题反映江西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对其采取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分公司应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业务行为,在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直接责任人和时任分公司负责人也被一同出具警示函。

“卖基金”也成风险点

近年来,由于公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叠加证券佣金率的持续下滑,“卖基金”成为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点抓手,券商一线分支机构对基金销售的考核也愈加重视。

由于对产品特点不够了解、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等问题,屡有券商被监管“点名”。

盘点今年以来的情况来看——

1月27日,四川证监局公布了对川财证券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川财证券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对销售的基金产品准入的集中统一管理不到位;二是个别宣传推介材料用语不规范且未提交合规审查;三是基金销售业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四是场内基金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3月25日,天津证监局对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违规事由包括三点:一是新营业部场所开业前,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二是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

6月14日,甘肃证监局官网显示,华安证券(600909)兰州金昌路证券营业部因聘任不具备证券基金业务所需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且营业部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向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7月1日,江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南京双龙路大道营业部某员工出具警示函。该员工任职期间,在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向客户预估基金投资业绩等情况。

除了基金销售不到位外,“飞单”也是分支机构销售金融产品时的重大安全隐患。

1月25日,广东证监局对光大证券东莞南城鸿福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由于该营业部存在销售非光大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似地,3月25日,中金财富马鞍山印山路营业部因存在私自销售非公司代销的私募基金,其营业部及负责人均被出具警示函。7月1日,四川证监局指出,华龙证券四川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行为

近期,中基协公布二季度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百强名单,52家券商现身其中,占据半壁江山。在整体保有规模方面,券商非货保有规模达14157亿元,占百强总保有规模的16%,尚无法与头部银行及蚂蚁、天天等头部三方机构匹敌。在“卖基金”的路上,各家券商仍大有可为。但在冲锋陷阵之时,仍需严防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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