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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证监局就此前查明的原益民基金督察长刘伟存在的违规行为,听取其申辩意见后,再次出具复核意见,并于10月28日对外进行公布。该局认为,原督察长刘伟在任职期间,未对董事长变动及超过百分之五十董事变更事项进行披露;也未就对原董事长翁振杰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离任审计报告,存在信披及高管离任审计不合规的情况。综合相关违法事实,该局给予刘伟警告,并合计并处六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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