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渭滨区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持续释放司法善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全年刑事案件不批捕率由2019年的21.19%上升到31.83%,不诉率由6.68%上升到13.45%,诉前羁押率由63.54%下降到60.14%。通过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引导,受理公安机关报捕人数同比2019年下降29.8%。三年共对76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中45人变更强制措施,并被全部采纳。

加大办案力度,有力促进矛盾化解

一是注重在特殊群体中的政策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老年人、民营企业家等特殊刑事案件必须进行社会调查,依法审慎做出宽缓处理。审查起诉民营企业家姜某故意伤害案时,该院主动走访涉案企业,了解到姜某作为企业主心骨,一旦批准逮捕,就会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很可能引发欠薪、欠款等新的社会问题。经多次组织调解,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达成谅解,对姜某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赢得企业员工广泛赞誉。二是注重深化控辩协商、出台检律协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量刑建议协商、法律帮助、促进服判息诉等方面的实质性作用,促进认罪认罚,做好矛盾化解。三是注重综合治理。采取发送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座谈交流、调研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职能,加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积极化解矛盾,促进市域稳定。三年来,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0余份。

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达成共识

提高案件质效,扎实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综合施策,释法说理。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主动开展社会调查,全面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结合个案实际,用好公开审查,公开听证,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二是分析研判,强化考核。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分析和数据研判,强化业绩考核和责任担当,将案件质效与检察官的业绩考核挂钩,在办案中落实政策,在办案中化解矛盾;三是做好配合,协同落实。与法院、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等机制,充分沟通,凝聚共识,探索落实这一政策的有效路径,并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讯问犯罪嫌疑人

创新办案机制,不断发挥政策优势

一是探索审查逮捕的诉讼化模式。不断优化审查批捕的工作方式,持续强化逮捕的司法审查属性,提升审查逮捕工作中当事人以及辩护人的参与程度,加大对以社会危险性为核心的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二是探索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开示制度。以客观证据厘清事实真相,尽早明确争议焦点,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三是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针对因民间琐事引起的轻微故意伤害、诈骗等案件,在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能力赔偿,但与被害人在短时间内无法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主动表示退赔并缴纳一定数额赔偿保证金的情况下,对其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从而降低审前羁押率。

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听取意见会,多方听取意见

加大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专业素养

一是加强案例指导,做到为民执法。发挥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引导检察官在办案要尊重民心民意,运用法律轻重适宜,在个案办理中强化政策协调,做好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二是加强工作交流,做到取长补短。安排案件政策落实好,办案质量高的检察官,通过每周一讲,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加强交流学习,让办案人员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加强制度激励,做到应用尽用。建立适应少捕慎诉慎押的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鼓励大家大胆用,放心用,为检察官吃了“定心丸”,同时完善对不捕不诉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扎牢制度笼子。(渭滨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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