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捐款捐物,助力抗疫。市红十字会全力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工作,现将接收社会捐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

(一) 医疗设备:诊断类、治疗类、辅助类的医疗器械。

(二) 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三) 清洗消毒用品: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四)药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中成药等。

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接受捐款

户名:宝鸡市红十字会募捐

账号: 6100 1620 0310 5000 1949

开户行: 建行宝鸡市分行营业部

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电话。

(2)捐赠请备注: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

三、为方便个人捐款,宝鸡市红十字会协同建设银行开通了线上捐款通道。捐款人可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通过建行龙支付、支付宝、微信进行捐款(付款时备注填写姓名手机号)。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捐赠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304室

宝鸡市红十字会联系人:

马宗强 15109173871 0917-3261471(办)

建行宝鸡分行联系人:

王建文 0917-3276062 1890917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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