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服务收费的通知

我市已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复工复产复学正在有序进行。为方便市民停车需求,确保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管理秩序,从2022年3月28日8时起,有序恢复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请广大车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特此通知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宝鸡智宝安智慧交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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