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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记者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4月以来,金台区法院法官干警深入社区(村),积极营造“无讼社区(村)”创建氛围,现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5起,培训人民调解员5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28个,“无讼”理念广泛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今年4月,金台区法院优化制定“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镇(街道)中选取22个试点社区、村,通过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深入社区村组开展调解纠纷、向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书、开展普法宣传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深入住户上门调处纠纷等一系列“连环招”,扎实推进“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百姓搭建“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下一步,金台区法院将持续在深化诉源治理上探索发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区域优势,逐步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深化推进“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难事才到法院来”的基层社会治理目标。(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