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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联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第二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伏季休渔“清网”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统一“一个思想”。秉持“管理·护渔”理念,在总结去年首次开展大马力渔船协助“清网”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印发《威海市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清网”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清网”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通过全市伏季休渔大会、新闻发布会、伏季休渔执法工作会等形式安排部署,组织各区市选取船况适航、船员适任的渔船作为清网“护渔船”,根据鱼汛汛期等情况制定清网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聚焦“两个区域”。在陆地,按照海洋伏季休渔“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渔港、船厂、自然港湾等停放的捕捞渔船、养殖船、纳入镇街规范化管理船舶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违规携带或堆放违禁渔具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在海上,选取大马力渔船作为“护渔船”,协助执法船对全市周边渔场违规投放的“老牛网”“袖子网”“锚流网”等进行清理,同时组织小型渔船协助执法船,对近岸海域违规投放的“地笼网”“老牛网”等进行清理。
谋定“三大方位”。根据全市管辖海域基本情况,划分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方位”,根据“三大方位”海域面积大小,统筹分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批复同意协助清网的33艘“护渔船”,由全市15艘执法船分区划片伴航监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北部方位明确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以及荣成市北部,确定“护渔船”8艘,停靠在远遥、龙眼等2处渔港。东部方位明确为荣成市东部,确定“护渔船”9艘,停靠在俚岛、海成、桃园等3处渔港。南部方位明确为文登区、乳山市、南海新区以及荣成市南部,确定“护渔船”16艘,停靠在赤山、石岛、宝马、人和、鑫弘、沙窝岛、白云、乳山口等8处渔港。
强化“四项措施”。一是强化事前研判。利用山东省近海海域雷达监控系统、执法船艇以及不休渔的钓具作业渔船等,全面组织查找网位仪目标以及海中投放的各类违禁渔具线索,发现后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必要时组织“护渔船”赴现场协助执法船清网。二是强化内部检查。严格“护渔船”进出港登记检查、定点上岸等制度,联合省局第二支队、威海海警局等部门、单位组织执法船到清网海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重点检查“护渔船”标识张贴以及消防、救生、通导设备、船员配备等情况,确保“护渔船”安全合规作业。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开展了2次伏季休渔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压实各区市属地责任,督促各区市加强“护渔船”监管,严格落实进出港登记和安全检查,严防“护渔船”伺机从事非法捕捞或违规处置渔获物。四是强化跟踪处置。明确罚没物品处置要求,对“清网”行动中查获的违禁渔具进行集中存放,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公开销毁;对行动中查获的渔获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严防非法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4人次、执法船艇78艘次、“护渔船”33艘次,开展陆地巡查41083公里,海上巡航3964海里,成功清理各类违禁渔具5000余套,没收非法渔获物3000余公斤,均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