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在全球一直被视为“国之重器”的存在。七天之后,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将迎来“新监管时代”。
今年9月,《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相继发布,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24日在于北京举行的“光大-光华金控论坛”上表示,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整体纳入监管,个别非金融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复杂,甚至存在交叉持股、虚假注资、套取巨额资金等突出问题。
随着11月1日的到来,中国将初步搭建起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框架,明确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而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接受监管。
潘功胜强调,规范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股东资质和资本金来源,要求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明确资本充足性要求;明晰股权管理体系,实现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简单、清晰、可穿透;完善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建立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火墙”制度。
那么,以中信、光大等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对于“新监管时代”的到来怎么看?
当天出席同一场论坛的中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鹤新表示,金控监管不断完善,将提升金控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实现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朱鹤新说,金控公司通过推动体系内金融机构协同发展,有利于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在转型发展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
他建议,在不断完善金控监管的同时,要充分鼓励和推动金控公司高质量发展,并在做好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发挥综合金融优势,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认为,规范和发展好金融控股公司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为新发展格局增添新动力。规范金控公司发展,有利于丰富金融生态,推动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金融企业综合服务能力,以更高的效率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第二,为金融监管提供新利器。之前,个别企业无序扩张,涉足金融,风险不断累积。金控办法等措施出台弥补了监管空白,在市场准入、股东资质、资本来源等关键问题上明确标准;在并表基础上,引入全面、持续、穿透监管的新理念、硬措施;通过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流程,开启全方位、多角度的联合监管,有效避免了监管死角,提供了全链条金融风险管控的有力武器。
第三,为金融企业发展打开新局面。监管明确金控公司参照金融机构管理、可以依法发行合格资本工具、在合规条件下开展业务协同,赋予了金控集团更广的业务领域、更高的品牌价值、更多的风控手段、更大的协同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有力高效的监管和引导,将进一步推动围绕实体经济而生的产业链金融更加繁荣,更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四,为全面对外开放做好新准备。中国有世界排名前十的银行,但还没有排名前列的金控集团,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需要像芯片行业一样打造堪当“国之重器”的一流金控集团。金控办法的出台,将为中国的金控集团与国际顶尖金控集团开展竞争合作做好新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