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却还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属于洗钱行为,因此对银行来说,个人转账业务过程中会存在一定洗钱的风险。
银行须重点关注个人转账业务中的异常现象,有时甚至要通过下述多种异常转账行为的交叉辨识,才可能筛选出有洗钱嫌疑的个人转账业务。
1、资金异常划转
资金异常划转常表现在几项特征中,例如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或是在个人账户中不留余额或余额相对较低;也常见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或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个人账户;还有相同收付款人在短时间内发生资金收付频率过高,甚至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常以现金存入,导致银行无法追溯交易对手等。
2、交易时间、金额、方式
当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划转多发生在凌晨或半夜,银行就应特别留意,或是转账过程中喜欢以特殊数字作为转账金额的结尾,疑似在对该笔资金划转进行标注;还有资金划转的对象不是年龄偏小就是偏大的个人,且都使用电子渠道转账方式进行。
3、IP地址异常
非面对面的个人资金划转,本来就因KYC(了解你的客户)不易而有较高洗钱风险,特别是当银行发现不同人却使用相同IP或MAC地址,或是IP地址在境外、涉赌涉诈风险较高地区时,银行有义务对这些个人转账业务进行深入追查。
4、个人开销户异常
当相同的个人频繁在银行开户、销户,而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或该个人账户是由第三方个人代为开立,银行就该察觉异状进行了解。此外,对于同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达一定数量,已明显不合理时,银行也须将该账户及其他关联账户全列管为重点监测对象。
5、交易频率
银行须关注公转私、私转公、个人跨境汇款的频率是否合理,短期内有无频繁收付的交易行为,特别是在个人开卡后就转入一笔或数笔少量金额,明显在测试该账户的运作,值得银行进行关注。
6、银行发现个人利用自动柜员机(ATM)转账,以头盔、帽子、雨伞、口罩、墨镜等刻意掩饰,也值得银行怀疑并进行了解。
上述个人转账所出现的异常行为,需要银行采取相对应的后续措施,首先是判断该账户是否为电信诈骗的可疑账户,根据银发〔2016〕86号文要求,银行应将“可疑账户信息统计报文”发送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的管理平台。
其次要限制该个人账户的业务,对已被纳入“电诈涉案账户信息”的个人账户,银行应马上中止提供业务服务,并封停涉案账户的转账与取现功能;如果该个人账户已被纳入“电诈可疑账户信息” 的账户,则银行应取消该账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境内和境外ATM的取现功能。
再次,银行应加强交易背景的调查,在银发〔2016〕261号文中,要求银行发现个人账户存在大量转入转出交易时,应启动KYC作业,也就是以KYC程序对交易背景进行调查,如果存在异常,则应按审慎原则调整相关服务。除此之外,银行还要对异常主体在监测期内的交易金额和频率进行统计,分析该客户是否存在与交易背景、自身职业、资产规模不相符的资金往来。
另外,银行应依据收款账户洗钱风险的高低,设置转账额度和次数的限制,当发现账户实际控制人不明时,应审慎提供转账服务,并进一步确认收款人身份信息,确认是否存在诈骗或非法集资风险。
其实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有很多机会可以发现个人转账业务的异常情况,除了上述已分析银行可采取的具体手段外,还可在事前强化大额转账交易的控制,也就是对客户或代理人身份信息严格核实,并在完成授权等级要求后,才可办理超大金额资金的个人转账业务。
对银行来说,个人转账业务采取事前限额与控制,比发现异常后再处理更能杜绝不法分子利用个人转账进行洗钱的风险。银行对高、中、低不同风险的客户采取限额交易,并了解资金转账后的走向,及资金来源与该客户职业、收入、年龄是否匹配,再决定要不要提供个人转账业务的服务,可使银行个人转账业务的洗钱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