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19阳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19阳城01”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为5.8%。此前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发行总额为15亿元,在存续期内前2年(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票面利率7.5%。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做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未登记,则视为持续持有债券。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阳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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