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4日,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海航创新收到海航集团《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琼破1号之三百八十三】,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另外,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海航科技司收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琼破1号之三百八十三】,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此前报道,海航集团公众号消息,海航集团相关破产重整案四个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自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来,在法院的监督下,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至今日,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已依法成立。同时,海航集团等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
至此,海航集团相关破产重整案四个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自2020年2月29日联合工作组成立,历经两年多,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