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相关资料图)

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深圳住建局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实施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深建规〔2017〕7号),该规范性文件将于2022年8月17日满有效期。

经研究,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发布续期通知,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实体内容不变,续期1年,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

1、因深圳土地资源紧缺,通过城市更新、招拍挂用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已成为解决用地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上两类用地项目的配建行为及监管活动。

2、配建方式以集中配建为主,分散配建为辅。

具体由监管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配建方式。实施主体应当充分采纳监管主体对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坐落布局的意见。

3、配建要求,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的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首期。

4、配建移交流程

实施主体在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移交条件和移交时间后,提出房源移交申请。

监管主体实地查验核对房源位置、套数、户型、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合格,并收集归档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竣工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等材料后,与实施主体签署移交协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