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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3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诉讼材料,本次诉讼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南京中央商场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雨润广场”)与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通州建总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海安雨润广场向通州建总支付拖欠工程款约3663.50万元并偿付利息损失,利息暂计至2022年6月23日约为128.74万元,以上合计为3792.24万元;请求南京中央商场为上述诉请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通州建总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据《民事裁定书》,海安雨润广场名下价值3800万元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南京中央商场于公告表示,诉讼尚未开庭,工程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