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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2月20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为满足资金需求,新华联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潮起潮落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普光鑫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借款协议》。
根据协议,普光鑫和向新崇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新崇基及潮起潮落分别与普光鑫和签署《房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运河长基与普光鑫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所持的潮起潮落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登记之日起至债权实现之日止。
据悉,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5.06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2.0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