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吃短信(如何控制“失控”营销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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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购物节,大大小小,不一定有很多订单,一定有很多营销信息。“限时降价,99后,减30”“余额不足?送你一张5元的预付费话费券”和“买会员季卡可以领79元红包”……如今,很多人的手机短信里都充斥着这样的营销信息。尤其是在“618”、“双11”等促销期,不分青红皂白的营销短信更是让人揪心。今天,我们来谈谈“失控”的营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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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通过点击率高的短信进行营销推广也不是不可或缺的。但很多商家在没有充分核实用户意愿的情况下,擅自高频推送商业营销短信,不仅扰乱了人们的安宁,还发出了很多不满的声音,已经触及了法律法规的红线。早在2015年,《通信短消息服务管理条例》就要求“短消息服务提供者和短消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短消息”。在随后的修订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用户不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今年生效的《民法典》也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扰乱他人私生活的安宁”。一部又一部的法律法规出台,彰显了对用户权利和隐私的重视,不断收紧依法管理营销短信的制度围栏。

短信在营销中的泛滥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事实上,垃圾短信,主要是营销短信,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治理的重点,近年来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工信部统计,12321网络不良及垃圾邮件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的垃圾邮件投诉数量从2019年第二季度的166025件下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29057件,降幅较大。但营销短信大规模扰民的现象仍时有卷土重来,违规推送营销短信的新情况、新变化不断出现。比如一些平台随意更换号码,使得垃圾短信更加隐蔽,增加了监管和追溯的难度;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发送虚假营销信息,成为电信诈骗的温床。这客观上要求治理措施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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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失控”的营销短信,人们期待立竿见影的效果,期待标本兼治,既意味着短期的突击,也意味着长期的效果。实践中,很多商家、平台非法收集、买卖用户电话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发送营销短信,形成了利益链。切断非法营销短信背后的利益链条,要从源头上加大对非法获取、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的打击力度;也要以码号资源为抓手,制定更严格的码号资源授权和分配条件和程序,加大对发送端口的检查力度;也要压实电信运营商责任,严厉打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为。设备厂商也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机制,帮助用户避免垃圾短信。当然,个人更应该提高警惕,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控制“失控”的营销短信,需要相关机构严打,更离不开相关主体加强自律。事实上,非法发送营销短信是被禁止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很多商家把它当作一个门槛低、成本低、利润高的营销工具,但营销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突破法律红线。更何况营销不是硬推销,而是助理推销。关注到达率更应该关注转化率。用醒目的短消息进行砰击,无视用户体验,转换效果不好说,但可能会扰乱人的安宁,令人厌烦,效果适得其反。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台、商家等实体应该更加关注用户的权益和消费体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上,把选择权还给用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用户的信任。

在数字时代,和平与隐私不会被侵犯,这才是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要多措并举,共同努力,控制“失控”的营销信息,让用户安心,不断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这正是:

营销信息经常打扰人们,侵犯人们的安宁,惹恼他们。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采取切实行动,治理才能持久。

(文字|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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