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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浙江省法制办,关于浙江省法制办的介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司法厅。
2、省司法厅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3、2018年10月25日上午,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干部大会,传达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部署推进省司法厅重新组建工作。
4、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5、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6、组建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作为省司法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7、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基本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8、“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四大职能”,就是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四个方面的职能作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