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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3日,据全国产权交易平台,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股股份,转让底价152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8日。
据了解,长江经济联合集团注册资本8.2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目前其大股东为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47%。
此次转让5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0.0606%,转让方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其大股东为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5.29%。华电江苏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