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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香港网讯:5月4日,香港消委会发表物业管理费研究报告,发现受访业主每月支付管理费介乎200港元至3700港元,平均约占家庭每月收入的7.4%,预计随着楼宇日渐老化,管理费普遍将持续上升。

消委会又推算,港住宅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总收入估计达到551亿港元,约占本地生产总值2%。此外,由2012至2022年,消委会共接获694宗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投诉个案,约一半与价格或收费争议有关,亦发现公契及售楼书不能找到业权份数分配计算方法,准买家或难以估计物业管理责任和维修开支。

消委会进行公契分析,在249个审视的发展项目中,有5个项目业主持有业权份数不足一半;另外发现75%的公契经理人,即公契订明的首个物管公司,与发展商有关连,担忧引起潜在利益冲突。

消委会认为业主缺乏“话事权”,难以影响物管决定而通过物业管理决议,或需承担更高管理维修费用及责任等。

消委会建议发展商在售楼书交代资讯,如发展商或任何业主的业权份数超过三成,应该申报利益,并避免过度参与物业管理决策。

消委会又指出,不少楼宇都未设立特别基金以备未来进行大型维修,即使已有基金亦未必足够支付工程开支,建议仿傚外国做法,由发展商支付种子基金,加上相当于两个月管理费的业主供款,然后由业主每月恒常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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