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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日,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集团与东映动画企业有限公司的许可使用协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董事会宣布集团于近期与东映动画企业有限公司签署许可使用协议,内容有关使用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开展一系列商业合作。

根据许可使用协议,获东映动画许可,集团将在旗下位于上海和大连的主题公园内,在包含2D/3D装饰、展示的商品销售区域、餐饮区域,使用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及形象,许可期自2023年6月10日起,为暑期秋季期间限定主题快闪店。

东映动画是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的着作权人,拥有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含角色形象)的着作权,以及向第三方许可的权利。

董事会认为,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是全球非常知名的IP,电视动画于1999年10月20日起在富士电视台开播,在日本及中国市场都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及IP影响力。

此次与电视动画《航海王》合作,是集团IP战略重要的布局,将集团独具特色的极地海洋文化与电视动画《航海王》有机结合,丰富上海及大连公园产品序列,提升游客游玩体验感,进一步释放园内的消费潜力。

通过粉丝效应及文化的赋能,让海昌海洋公园的主题公园的消费具有更长久的效应及更好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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