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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7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中交地产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

其具体内容包括,同意中交地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中交地产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8,630,10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长沙凤鸣东方、郑州翠语紫宸、武汉中交澄园、惠州紫薇春晓、天津春映海河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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