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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11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7月10日,万达电影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与陆丽丽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拟向陆丽丽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亿股(占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为12.07元/股(该交易价格约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涉及金额21.73亿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股份7.93亿股,占总股本的36.40%,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3亿股,占总股本的39.16%。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3亿股,占总股本的28.14%,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亿股,占总股本的30.90%。
另悉,陆丽丽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实先生系夫妻关系,其实先生与沈友根先生系父子关系。其实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9.31%,陆丽丽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2.31%,沈友根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2%,三人合计持有东方财富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