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地沟油”伤身,不合格的柴油“伤车”又“伤环境”。今日,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获悉,在长沙河西有一家加油站,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购进不合格柴油销售,嫌疑人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1月,徐某与人合伙注册成立湖南东驰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不带储存设施的柴油、汽油经营。徐某表示,他在当年5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不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公司没有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虽说是和人合伙,但公司其他股东并未出资,也不会按股份分红。注册公司是为了办理危险化学品级许可证,实际经营者就是徐某。当年6月,徐某就在长沙市高新区雷锋镇319国道旁一民宅内设置油罐储存、销售柴油、汽油,还雇人专门从事油品的购进和销售。
经营期间,徐某发现了一种“赚钱快”的方法——卖劣质油。2019年9月,他委托物流车队从山东的炼油厂购进65吨柴油,未审核炼油厂的资质也没有查看检测报告,在明知柴油硫含量超标的情况下仍以销售为目的购进。随后,他又从长沙某中石化油库购进15吨合格柴油。共计80余吨储存在油库内,准备销售给某股份企业攸县分公司。
2019年9月25日,长沙警方根据线索前往徐某经营的油库,查获柴油81.76 吨、汽油17.1吨。经检测,从山东进购的柴油属于不合格产品,未销售出去不合格柴油总价值为490641.76元。被警方查获时,65吨劣质柴油一滴都未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