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政公报网日发布对外国电子服务运营商征收增值税的新法规,从今年9月1日开始,泰国将向所有提供线上服务、年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合38.7万元人民)的“外国企业”收取7%的电子服务增值税。受这一税收新规影响的企业包括:影视游戏制作公司、在线服务台等,尤其是在泰国落地的国际互联网巨头——苹果、谷哥、脸书、奈飞、油管、抖音等都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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