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占用字号、商号等有限资源,加大市场交易成本

深圳创设“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消除僵尸企业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先注销、后清算”,在消除僵尸企业方面,深圳率先创设了“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力图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题。

截至6月底,深圳市累计共有商事主体366.4万户,全市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08.6户,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然而,在企业注册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仍有部分僵尸企业、失联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但因存在营业执照、公章或是股东、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等情况,注销起来困难重重。上述两类企业不仅长期占用字号、商号等有限资源,降低政府治理效能,还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严重威胁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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