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

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19日发布消息称,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连创历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

针对上述情况,为做好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重点煤炭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国家发改委指出,中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中国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煤炭是重要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目前价格涨幅已完全脱离供求基本面,且临近采暖季,价格仍呈现进一步非理性上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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