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佳云科技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82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佳云科技表示,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审核问询问题,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相应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2月22日,佳云科技发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张冰,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9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月6日,佳云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特定发行对象为该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9亿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9亿元。
8月12日,佳云科技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4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