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此前与主要股东设立合营公司的相关通函,以及委任股东代表监事等相关事项。

据悉,早在9月29日,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主要股东就合营安排订立协议,以物色及共同投资项目开发及物业相关投资。各合营公司将由富力地产或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1%权益,以及由主要股东或彼等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49%权益。

富力地产及主要股东各自将按彼等于合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注,富力地产占合营公司的总承担比例将最多为108亿元。主要股东向合营公司的总承担将最多为104亿元,将首先透过抵销财务支持;及其次以现金的方式结偿。

待合营安排完成后,主要股东的直接股权参与将被视为长期投资注资。承接富力地产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有关(其中包括)主要股东可能提供最多80亿港元财务支持的公告,目前预计主要股东的总承担为人民币104亿元,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结构将于合营安排完成后得到全面改善。

于11月10月公告中另外还披露,监事会建议委任张宇聪为股东代表监事,其委任须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资料显示,张宇聪63岁,于一九八四年十月获得广州业余大学工业会计专业高职文凭。彼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被中国建设银行评为高级经济师。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前,张先生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最后职务为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以及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副主任。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彼担任富力地产副总经理、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富力(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彼担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分别担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广州信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深圳信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富力称,其将与张宇聪订立服务合约,任期由委任日起至富力二零二三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止。张宇聪每年将会收取72000元的监事酬金。

此外,富力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在中国广州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54楼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供独立股东审议及批准该设立合营公司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以及委任张宇聪为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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