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向政府交还位于中国黑龙江鸡西市的四幅土地,补偿金额人民币2.24亿元,用于抵销货款。
此前,沿海绿色家园6.027亿元(相当于约港币7.232亿元)收购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81%已缴足注册资本。恒祥开发主要从事物业开发。
于交出土地完成前,恒祥开发的主要资产包括(其中包括)位于中国黑龙江鸡西市的四幅土地,总地盘面积约为153,911平方米,作住宅用途。
作为开发土地的条件之一,恒祥开发须于地盘面积约61,700平方米的两幅地块上建设建筑面积约139,4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恒祥开发已完成建筑面积约102,1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为加快居民安置进度,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间国有企业)、恒祥开发及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订立协议。
据此,订约方同意鸡西鸡冠将自恒祥开发接管剩余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工程。根据回购协议,恒祥开发及沿海中国同意于鸡西鸡冠完成相关建设工程后就剩余经济适用房向鸡西鸡冠支付金额人民币2.24亿元(相当于约港币2.688亿元)。
经考虑(其中包括)土地开发长期延迟且进度缓慢、沿海绿色家园因其目前的财务状况而于完成该项目所面临的挑战及鸡西市不断恶化的物业市场情况,相关订约方于二零二一年就恒祥开发向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交出土地进行了磋商。
目前,恒祥开发及沿海中国(各自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与鸡西市人民政府及鸡西鸡冠(各自为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据此恒祥开发须向鸡西市人民政府交出土地及鸡西市人民政府就土地应付的补偿金额人民币2.24亿元(相当于约港币2.688亿元)应全额抵销回购协议项下恒祥开发及沿海中国应付予鸡西鸡冠的回购金额。
补偿金额人民币2.24亿元(相当于约港币2.688亿元)乃由鸡西市人民政府、恒祥开发、沿海中国及鸡西鸡冠参考土地于完成日期的账面值约人民币5.639亿元(相当于约港币6.766亿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补偿金额较土地的账面值折让约60.28%。完成交出土地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作实及补偿金额已全额抵销回购金额。
据了解,沿海绿色家园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为港币2.810亿元,而去年则为亏损港币3.368亿元。
鉴于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计及土地开发长期延迟且进度缓慢及鸡西市物业市场情况不断恶化,董事认为交出土地以将资源集中于将为集团带来较高预期回报率的其他物业发展项目符合集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