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14宗商住用地出让公告,并将于12月8日、9日正式出让,这是厦门市本年度第三批次集中供应住宅用地。

其中岛内3幅,海沧2幅,集美4幅,翔安1幅,同安4幅,计价总建面143.83万方,起拍总价达356.40亿元。

其中,岛内2021P05、2021P07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岛内2021P06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同安4幅地块均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海、集、翔三区的2021HP04、H2021P03、2021JP02、2021JP03、2021JP04、J2021P01及X2021P02等7幅商住地块均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

此外,在资金方面,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也即是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同时,本次拍卖规定,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及车位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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