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业务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中交地产及子公司拟通过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合作。中交地产作为所属子公司付款差额补足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保证。

据悉,中交地产、中交地产子公司将与国新金服签署相关协议,中交地产子公司的供应商与亚洲保理签署《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中交地产出具《付款确认书》,亚洲保理及国新金服为中交地产子公司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服务。

供应商收到上述服务开出的电子商票后可持票到期或背书转让,该商票的持票人可随时联系国新金服合作银行磋商贴现,不占用中交地产及持票人银行授信。中交地产及其子公司到期正常付款至上述合同/协议约定的指定银行账户,国新金服根据上述合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公告指出,中交地产通过开展应收账款票据业务,有利于在不增加有息负债的情况下为中交地产提供资金支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交地产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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