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1.00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持有75%股权的瑞安市光博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光博翔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福建阳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95.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2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59%。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