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据北京今日资产交易所披露,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议案概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福建阳光于2018年12月7日发行了金额为4亿元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福建阳光MTN001,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7.5%,发行时主体评级AA+),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流动性紧张,债券偿付压力较大。
针对上述事宜,兴业银行作为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保护持有人权益,拟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其中议案内容包括,同意发行人支付本期利息,并将本金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后兑付本金及展期期内利息,如本议案获得通过,发行人将先行支付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延期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