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原定于8日截牌的第七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因故终止出让。
GC2021-071地块,位于江南区白沙大道以北,金华路东、西面,原定于10月28日出让,总面积为35495.06平方米(折合53.24亩),出让起始价约为3.61亿元,竞得人须在江南区辖区内引入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总部;另需引入不少于二十家建筑业相关产业企业;引入的企业须自持地块一7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物业,自持时间不低于十年。
地块由三宗地组成,作为一个整体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三个地块的竞买资格。
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5280.00平方米(折合7.92亩),土地用途为及使用年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57万元/亩。
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为15510.09平方米(折合23.26亩),土地用途为及使用年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5万元/亩。
地块三,实际出让面积为14704.97平方米(折合22.06亩),土地用途为及使用年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78万元/亩。
10月26日,南宁自然资源局发布了GC2021-071地块第一次调整公告,对地块的出让时间、出让条件和做出了调整,并上调保证金。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此前南宁土拍市场已出现多次终止、延期出让。
原定于于8月27日、9月1日、9月2日、9月16日出让的GC2021-054、GC2021-055、GC2021-056、GC2021-060地块因故终止出让。
原定于10月16日、10月20日、10月28日出让的GC2021-064、GC2021-070、GC2021-073地块,因故终止出让。
原定于10月22日出让的GC2021-067地块,因故延期至11月19日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