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此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5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转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了2.96亿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空港项目7-12期”的建设,目前该项目的7-12期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部分基本覆盖了上述3亿元的补流资金。由于公司目前的债务逾期、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等客观原因,公司在操作上无法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其对流出资金的核查情况,未发现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未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已用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29573.3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未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由于公司目前出现的债务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将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向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8日召开)提交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上述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