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惠誉将中国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天基控股有限公司的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IDR)从“C”下调至“RD”(限制性违约)。
惠誉已确认中国恒大和天基控股的高级无抵押评级为“C”,回收率评级为“RR6”,以及确认景程有限公司发行、天基控股提供担保的高级无抵押票据评级为“C”,回收率评级为“RR6”。
评级下调反映了中国恒大未能在宽限期届满后于12月6日偿付天基控股6.45亿美元、息票率13%以及5.9亿美元、息票率13.75%债券的利息,上述两笔票据付息日为2021年11月6日。上述未偿付情况与“RD”评级一致,意味着发生重要债务未决违约之后任何适用的宽限期、补救期或违约容忍期均已届满。
宽限期届满后,中国恒大或受托人尚未就11月6日到期的两笔天基控股债券付息作出任何公告。此外,该公司没有回应惠誉关于确认付息的请求。因此,惠誉假设该公司未能支付利息。
回收率分析假定,作为一家资产交易型公司,中国恒大若破产将走清算程序。惠誉假设若中国恒大经营失败,恒大地产和中国恒大将破产。惠誉假设扣除 10% 的行政费用。
惠誉对中国恒大的贸易应收账款采用了30%的估值折扣,该应收账款主要来自物业销售;对90日内的贸易应收账款采用了13%的估值折扣,对物业、厂房及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在建工程)适用40%的折扣率,基于6.5%的保守年度租金收益上限,对投资性物业适用90%的折扣率,对可用现金适用0%的折扣率,但已将贸易应收账款纳入债务瀑布,惠誉在计算时未将受限现金纳入在内,因其用于偿付债务的金额不详且可以忽略。
惠誉在计算时未纳入880亿元人民币的合资企业投资款,因其不易被清算。基于2020年末的财务细分,该部分款项包括中国恒大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36%的股权(价值300亿元人民币),以及在恒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50%的股权(价值180亿元人民币)。惠誉注意到2021年9月中国恒大以约100亿元人民币价格转让了在盛京银行持有的19.9%的股份,但上述收益被用于结算该公司的在岸银行贷款。
惠誉在估算中国恒大的清算价值时未将恒大地产、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表。鉴于恒大地产和恒大汽车是资产交易业务,惠誉假定子公司将被清算,并据此估算恒大地产和恒大汽车的残值;恒大汽车的电动汽车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惠誉预计恒大地产和恒大汽车在清偿债务后的残值将为零。
惠誉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对中国恒大所持恒大物业的股权残值进行评估。惠誉采用4倍的企业价值/EBITDA乘数进行估算,推导得出的回收价值较12月8日的市值有14%的折价,或较10月向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股权时商定价格有20%的折价,该交易随后被取消。
如果成功解决当前违约,惠誉将重新评估该公司的信用状况;如果发行人启动破产申请、管理、接管、清算或其他正式清盘程序或停业,IDR将进一步下调至“D”(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