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1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有关集团养老业务的租赁协议。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于公告日,广州海樾荟(越秀地产附属公司)与业主就发展集团的养老业务订立有关租赁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自开始日期起计为期12年。

该租赁场所位于广州荔湾区西湾路148号的办公楼(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977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33.9平方米,用途为作养老和医疗服务。

本次租赁的租金为:第一个租赁年度(包括免租期)232万元,第二个租赁年度398万元,第三个租赁年度最少402万元或最多405.96万元(倘入住率超过60%),第四个租赁年度最少410万元或最多418.41万元(倘入住率超过80%)。第五至十二个租赁年度价格将较前一个租赁年度增长3%;或相当于养护院养老床位的床位费单价的加权平均个租赁年度递增率的增幅,无论如何不会超过630万元的个租赁年度上限。

越秀地产表示,自2017个租赁年度起,越秀地产依照中国的国家政策,一直加快康养领域的规划部署,并成立越秀康养经营养老业务。集团一直积极寻求新机会,物色适合物业开展康养项目。集团认为,租赁物业地处优质地段,适合用于开展康养项目。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集团须将租赁物业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订立的交易将被视作越秀地产的资产收购;及于租赁协议的期限内将可变租赁付款确认为集团产生的开支。

据悉,业主为越秀地产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的附属公司,属越秀地产的关连人士,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固定租赁付款构成越秀地产一项单一的关连交易,可变租赁付款将被视为越秀地产的一项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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