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7日,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顺丰同城指,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作出的稳定价格行动为:
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1967.7万股H股,相当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H股总数的约15%;
以及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按每股H股介乎13.66港元至16.42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的价格范围先后购买合共1967.7万股H股。
于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2022年1月3日(星期一)在市场作出最后一次购买,价格为每股H股16.24港元。
另外,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未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超额配股权已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失效。
此前报道,2021年11月14日,顺丰同城顺利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成为港股“同城即送物流第一股”,联席保荐人为美银证券与中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