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5日,格力地产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议案,董事会审议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及保险公司等申请新增贷款(包括融资租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

此外,为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具体决定选择发行一种或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出售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持有的资产,额度累计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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