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8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根据公告,滨江集团参股公司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16.7亿元的贷款。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1月24日,滨江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滨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5%(最高本金限额为9.18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现经与银行协商,滨盛公司融资对象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除上述变更外,滨盛公司申请的融资额度、连带保证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宜不会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实质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91,481.98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4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98,119.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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