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8日,大公决定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1阳光城MTN001”、“21阳城01”、“21阳城02”、“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0阳光城MTN001”、“20阳光城MTN002”和“20阳光城MTN003”信用等级调整为BBB。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大公认为阳光城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对债务偿还缺乏有效保障;阳光城新增“21阳城01”利息展期以及“21阳光城MTN001”未按期偿付利息,反映其债务偿还能力明显下降。

此前,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也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东方金诚对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2月6日,东方金诚决定将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调整前中诚信对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1月30日,中诚信决定将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将“17阳光城MTN001”、“17阳光城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调整为BBB,并将上述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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