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司未能在豁免期内支付需支付的境外债券利息,合计2726.25万美元。

据悉,早前阳光城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2100664544,XS2203986927),该债券已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其中“SUNSHI9.2504/15/23”(债券代码:XS2100664544)发行日为2020年1月15日,存续金额3亿美元,发行利率9.25%,到期日2023年4月15日。

“SUNSHI7.504/15/24”(债券代码:XS2203986927)发行日为2020年7月15日,存续金额3.57亿美元,发行利率7.5%,行权日2022年10月15日,到期日2024年4月15日。

最新公告披露,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日,阳光城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即2022年2月15日)支付需支付的境外债券XS2100664544利息13,875,000美元以及境外债券XS2203986927利息13,387,500美元。

阳光城表示,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债券等产品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同时,阳光城正就上述事项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通过适当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阳光城亦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

推荐内容